鄞州区建设局是主管全区建设行政、房地产业、防空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。具体职能如下:
1.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建设事业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,拟订全区城镇建设、人防建设、建筑业、房地产业的发展战略、产业政策、改革方案,经审定后组织实施。
2.制订全区中近期建设计划纲要,组织、指导、监督全区建设项目的实施;编制或下达城镇市政建设工程项目的年度计划;参与城镇总体规划、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制订和论证工作。
3.组织指导全区镇(乡)建设管理工作,指导编制和实施村镇建设年度计划;指导、组织和协调城镇建设工作;指导市政设施、园林绿化、环境卫生、城乡建设项目的建设;负责主管行业的行政执法监察。
4.负责全区建筑工程的建设管理;指导、协调、监督建筑工程招投标、施工许可、质量监管、竣工验收备案、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和施工安全工作;负责指导建筑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审查;规范管理建筑市场。
5.负责建筑、勘察设计、室内外装修装饰的行业管理;负责建筑施工企业、建筑安装企业(含室内外装修装饰)、市政工程(含园林、绿化)建设企业,以及与上述行业相关的建设监理、检测单位、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。
6.负责建筑制品、建筑机械(包括塔吊、电梯)等工程应用的相关管理工作;负责建筑制品生产企业及实验室的资质管理。
7.负责全区房地产业的行为管理、预售许可和综合验收备案;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、物业公司的资质管理;负责房屋产权产籍、直管公房和私房的房政管理;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;组织指导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基金归集;管理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。
8.拟订和组织实施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、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;组织实施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评审、鉴定、推广;指导和管理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。
9.管理全区城镇建设档案、建设信息工作,指导建制镇城建档案工作。
10.负责建设系统党建、精神文明建设和工青妇、劳动人事工作;负责建设行业执业人员的资格管理。
11. 负责全区人民防空建设和管理工作。
12. 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